无声告白第一章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1977年5月3日早晨6点30分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莉迪亚已经死了,他们只清楚一个无伤大雅的事实:莉迪亚来不及吃早餐了。这个时候,与平常一样,母亲在莉迪亚的粥碗旁边放了一支削好的铅笔,还有莉迪亚的物理作业,作业中六个有问题的地方已经用对勾标了出来。莉迪亚的父亲正在开车上班的路上,他把收音机的旋钮转到WXKP频道,WXKP是“俄亥俄州西北地区最佳新闻频道”的缩写,喇叭里传出的静默让他心烦意乱。莉迪亚的哥哥边从楼梯上下来边打着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莉迪亚的妹妹坐在厨房角落的一把椅子上,盯着碗里的玉米片,一片一片地吸到嘴里抿碎,等待着莉迪亚的出现。最后,她不耐烦地说:“莉迪亚今天真能磨蹭。”


楼上,玛丽琳打开女儿房间的门,发现床上似乎没有人睡过——羽绒被下面是边角折叠整齐的床单,枕头松软凸起,没有丝毫凌乱的痕迹。地板上胡乱扔着一条深黄色条绒裤子和一只彩虹条纹的袜子。墙上挂着科学展颁发的绶带,还有一张印着爱因斯坦头像的明信片。莉迪亚的帆布旅行袋堆在衣柜旁边的地板上,皱成一团,她的绿色书包摊放在书桌上。梳妆台上是莉迪亚的“柔宝宝”乳霜瓶,空气中还飘散着婴儿护肤品特有的香甜气味。然而莉迪亚却不见了。


玛丽琳闭上眼睛。也许,等她再睁开眼,莉迪亚就会出现,像往常一样掀开被子露出乱糟糟的头发。也许,她没有注意到床罩底下有个明显的人形凸起。在她的脑海中,莉迪亚似乎在说:“妈妈,我在浴室;妈妈,我去楼下喝水了;妈妈,我一直在床上躺着呢。”当然,等她真的睁开眼睛,一切都没有改变。紧闭的窗帘宛如没有图像的电视屏幕,令人扫兴。


玛丽琳来到楼下,在厨房门口停住脚步,双手扒住两边的门框探头朝里张望,她的沉默说明厨房里并没有莉迪亚的踪影。良久,她终于说:“我去外面看看,她可能是因为……”她一边走向前门一边紧盯着地板,好像门口的地毯上会留下莉迪亚的脚印似的。


内斯对汉娜说:“她昨晚在她房间里,十一点半的时候,我还听见她的收音机在响。”他忽然停住嘴,想起自己并没有对莉迪亚说晚安。


“要是你都十六岁了,还会被人绑架吗?”汉娜问。


内斯用勺子戳着碗底,玉米片随着他的动作枯萎塌陷,沉入混浊的牛奶。


他们的母亲踱回厨房的时候,恍惚之间,内斯心底升起一股喜悦和释然:莉迪亚没有失踪,她好端端地在那里呢。难怪内斯会把母亲错看成莉迪亚,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母女俩长得很像,你要是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非常有可能认错人:两人都是尖下巴、高颧骨、左边一个单酒窝、削肩膀。唯独头发的颜色不同,莉迪亚的是墨黑色,她母亲的头发是蜜棕色。内斯和汉娜则长得像父亲——有一次,一个女人在杂货店拦住他们问:“你们是中国人吗?”听到他们肯定的回答,女人点点头,表现出一副洞悉一切的样子。“我就知道,”她说,“从眼睛就能看出来。”说着,她用手指尖向外扳了扳外眼角。而莉迪亚却公然违抗遗传规律,不知怎么,她继承了母亲的蓝眼睛。他们知道,这是莉迪亚成为母亲宠儿的原因之一,当然,她也是父亲的宠儿。


内斯刚才恍然看到的“莉迪亚”抬起一只手,按在眉头上,又变回了他的母亲。


“车还在外面。”她说。不过,内斯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莉迪亚不会开车,她连初学者驾照都没有。上个星期她没通过驾照考试,让全家人大吃一惊,父亲为此甚至都不让她坐在驾驶座上。内斯搅拌着麦片粥,粥里的麦片早就变成了碗底的烂泥。前厅的钟表滴答作响,然后传来七点半的报时声。大家都没动。


“我们今天还上学吗?”汉娜问。


玛丽琳犹豫了。她站起来去拿钱包,故作镇定地找出钥匙:“你们两个都错过校车了。内斯,你开我的车上学,顺便把汉娜送到学校去。”然后又说,“别担心,我们会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的。”她一眼都没有看他们,两个孩子也没有看她。


孩子们出门后,玛丽琳从碗柜里拿出一只马克杯。很久以前,莉迪亚还是个婴儿的时候,玛丽琳有一次在客厅里铺开一床被子,让莉迪亚在上面玩,自己则走到厨房煮茶。莉迪亚只有十一个月大,当玛丽琳把水壶从炉子上拿下来的时候,发现莉迪亚站在门口。她吓了一跳,结果手碰到了灼热的炉子,手掌立刻被烫红了,玛丽琳把红肿的手放到嘴边,眼泪汪汪地看着女儿。莉迪亚表现得十分戒备,因为她是第一次踏足厨房这片领地。玛丽琳并没想到自己错过了女儿学会走路时迈出的最初几步,也没有意识到女儿已经长大了。她脑子里旋转着的念头并非“我为什么错过了”,而是“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本事”。内斯是在她眼皮底下摇摇晃晃学会了走路的,可她却不记得莉迪亚是什么时候学会站立的。但是,现在,莉迪亚已然赤着脚稳稳当当地站在那里,连身衣的裤筒下面露出小小的脚趾。玛丽琳经常背对着莉迪亚做家务,比如开冰箱或者翻动洗衣机里的衣服。莉迪亚可能在几周前就学会了走路,当时玛丽琳也许在忙着做饭,没有注意到。


她一把抱起莉迪亚,抚摩她的头发,夸奖她聪明,说爸爸回家的时候一定会非常自豪。但她也同时有一种“自己熟悉的房间,门却被锁住了”的感觉:乳臭未干的莉迪亚竟然有了秘密。玛丽琳依然需要喂她吃饭、给她洗澡、把她的小腿塞进睡裤,但莉迪亚生活的某些部分已经被帘幕遮挡了起来。她亲亲莉迪亚的脸,把她拉到离自己更近的地方,试图依偎着女儿的小身体取暖。


现在,端着马克杯喝茶的玛丽琳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次惊喜。


莉迪亚所在高中的联系电话就钉在冰箱旁边的记事板上,玛丽琳摘下写有号码的卡片,拨了电话,手指缠绕着电话线等待着。


“米德伍德高中,”铃声响到第四下,校务秘书接起电话,“我是多蒂。”


玛丽琳记得多蒂:身材如同沙发靠垫,褪了色的红发高耸地盘在头顶。“早上好,”她支支吾吾地问,“我女儿今天早晨去上学了吗?”


多蒂轻咳一声,礼貌地表示着不耐烦:“请问你是哪位?”


玛丽琳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的名字:“玛丽琳。玛丽琳·李,我女儿是莉迪亚·李,她上十年级。”


“我查查她的课程表,上午第一节课是——”对方停顿了一阵,“十一年级物理?”


“是的,是凯利老师的课。”


“我找人去教室看看。”说完,校务秘书“砰”的一声把听筒放在桌上。


玛丽琳研究着她的马克杯,还有杯子在柜台上留下的水渍。几年前,一个小女孩爬进了储藏室,结果窒息而死。事后,警察局给每家每户发了一张传单:如果你的孩子不见了,请立刻去找。请检查洗衣机和烘干机、汽车后备箱、工具室,以及孩子可能爬进去的所有地方,如果找不到,请立刻报警。


“李太太,”秘书说,“你的女儿没去上第一节课,你要给她请假吗?”


玛丽琳没有回答就挂掉了电话。她把卡片放回原位,手指上的汗抹在了卡片上,墨迹洇开了,号码变得模糊不清,犹如被狂风吹乱,又像是掉进了水里。


她检查了每一个房间,敞开每一个橱柜,又瞥了一眼空荡荡的车库。混凝土地面上有一块油迹,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汽油味,此外别无他物。她不确定自己在找什么。可疑的脚印?零星的面包屑?玛丽琳小的时候,有个比她大一些的女同学失踪了,她叫金妮·巴伦,玛丽琳一直很羡慕金妮穿的马鞍鞋。金妮去商店给她父亲买烟,然后就不见了,两天后,人们在距离夏洛特斯维尔还有一半里程的路边发现了金妮赤裸的尸体。她是被勒死的。


这会儿,玛丽琳开始胡思乱想了。这个夏天,连环杀人狂“山姆之子”——虽然报纸上最近才开始这样称呼他——大肆作案,甚至在俄亥俄州,新闻头条刊登的也是他最新犯下的枪击案的消息。几个月之后,警方会抓住这个叫大卫·柏克维兹的家伙,美国人也会关注别的新闻:猫王去世,新一代雅达利游戏机闪亮登场,电视角色“方奇”从鲨鱼身上一跃而过,然而现在,罪犯尚未落网,所以,深色头发的纽约人仍然在争相购买浅色假发。这让玛丽琳觉得世界是一个恐怖混乱的地方,但她也提醒自己,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米德伍德。米德伍德虽然以“城市”自居,可实际上不过是个小小的大学城,居民只有三千人左右,从这里开车,走上一个小时才能到托莱多;周末的时候,当地人只能在溜冰场、保龄球馆或者汽车电影院消磨时光,连市中心的米德伍德湖都只能算是一方池塘。(最后一点她搞错了,实际上,米德伍德湖宽一千英尺,而且很深。)不过,她还是觉得后腰刺痛,仿佛有成群的甲虫爬过脊柱。


玛丽琳拉开浴帘,挂环摩擦着撑杆,发出刺耳的声响,映入眼帘的只有浴缸的白色曲线。她在厨房翻箱倒柜,检查了储藏室、大衣橱和炉灶,又打开冰箱朝里看:橄榄、牛奶、粉红泡沫塑料包装的鸡肉、一颗圆生菜、一串绿葡萄。她摸摸冰凉的花生酱瓶,关上冰箱门,摇了摇头,就好像莉迪亚会藏在冰箱里似的。


上午的阳光洒满房间,有着柠檬戚风蛋糕般的细腻质感,照亮了碗柜、空衣橱的内部和光洁的地板。玛丽琳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在阳光的照耀下,空空的掌心反射出柔和的光芒。她拿起电话,拨了丈夫的号码。


办公室里,詹姆斯拿着钢笔敲击着自己的牙齿,对他而言,今天不过是又一个平凡的星期二。他面前摆着一份打好的材料,其中一行字写着“塞尔维亚是波罗的海各国中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字迹肮脏歪斜,詹姆斯用笔划掉“波罗的海”,改成“巴尔干半岛”,然后翻到下一页,念道:“‘黑毛党’刺杀了弗朗斯·斐迪南大公。”他想:“应该是‘弗朗茨’和‘黑手党’。”难道这些学生从来没翻开过课本吗?他想象自己站在讲堂前面,手执教鞭,身后挂着欧洲地图。他教的是历史导论课,主题是“美国与世界大战”;他并不奢望学生拥有深奥的知识或者惊人的洞见,只要对基本史实有所了解,能够拼对“捷克斯洛伐克”这个地名便足矣。


他合上论文,在第一页打分——六十五分(满分一百分)——然后画了个圈。每到暑假临近,学生们都会匆忙准备论文,愤恨的火花于争分夺秒间迸发,在没有窗户的讲堂墙壁上砰然四射。他们的文章写得漫不经心,偷工减料,经常出现拦腰截断的句子,让人觉得他们的思维断断续续、连不成线。真是浪费,他想。他亲自提炼的课堂笔记,亲自制作的麦克阿瑟和杜鲁门的彩色幻灯片,还有瓜达尔卡纳岛的地图,全都是白费劲。对学生来说,除了嘲笑历史课本上出现过的滑稽名字比较有意思外,这门课无非是毕业之路上的绊脚石之一。还能指望什么呢?他把批好的论文和其余的摞在一起,把钢笔朝纸堆上一丢。透过窗户,他可以看到绿色的校园小院,三个穿蓝色牛仔裤的孩子正在玩飞盘。


詹姆斯年轻时已是初级教师,但经常有人把他错认成学生。不过,已经好多年没发生这种事了。明年春天他就四十六岁了。他现在已经拿到了终身教职,漆黑的头发里也混进了几根银丝。然而有些时候,人们仍然会把他当成别人。一次,教务长办公室的一位接待员以为他是前来访问的日本外交官,问他旅途是否愉快。他喜欢人们听到他说自己是美国历史教授时脸上那难以置信的表情。“我是美国人。”他这样说的时候,他们都会惊奇地眨眼睛,他的语调里不乏自我辩护的锋芒之气。


有人敲门。他的助教路易莎抱着一叠论文走了进来。


“李教授,我没想打搅你,但是,你的门是开着的。”她把论文放到他桌上,停顿了一下说道,“这些论文不怎么好。”


“嗯,我改的这些也不好,还以为高分论文都在你那里呢。”


路易莎笑了。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上学期的毕业研讨班上,路易莎吓了他一跳,因为从背后看,她非常像他的女儿。她们的头发几乎一样长,都是深色,光滑柔亮,一直披到肩胛上,坐着的时候胳膊肘向里收,紧贴着身体。不过,当路易莎转过身,她的长相却和莉迪亚完全不同,她脸窄,莉迪亚脸宽,她的眼睛是褐色的,眼神沉稳坚定。“李教授,”路易莎伸出一只手,“我是路易莎·陈。”在米德伍德教书十八年,他想,她是自己的第一个东方学生。想到这里,他已经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接着,一周之后,路易莎来到他的办公室。“这是你的全家福?”她凑过去看他桌上的照片,沉默地端详了一阵子。大家都会这样,这也是他愿意公开展示这张照片的原因。他看到她的目光从相片中他的脸移到了他妻子和孩子的脸上,然后又扫视回来。“噢,”过了一会,她说,他能看出,她正试图掩饰自己的疑惑,“你的妻子——不是中国人?”


大家都会这么说。但是,他本以为路易莎会有不一样的反应。


“不是,”他说,又把照片朝着她摆正了一点,相框和桌面形成了完美的四十五度角,“她不是中国人。”


到了秋季学期,他请路易莎为他组织的本科生演讲打分,来年四月份,他请她担任自己夏季课程的助教。


“希望夏天的这批学生会好一点,”路易莎说,“可是,有几个学生坚持认为,开普敦到开罗的铁路位于欧洲,身为大学生,他们明显欠缺地理知识。”


“嗯,我们学校也不是哈佛大学,没什么奇怪的。”詹姆斯说。他把两摞论文并到一起,又平均分开,像玩扑克牌那样倒扣在桌上,“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辛苦简直是白费。”


听到这话,路易莎有点吃惊。“是学生自己不努力,不是你的错。但他们也不是一塌糊涂,有几个人就得了A。”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你的人生没有浪费。”


詹姆斯的意思是说,他年复一年地讲授历史导论这门课,学生们却连最基本的历史年表都不屑于了解。他想,路易莎只有二十三岁,她知道什么人生,又明白什么是浪费?不过,听到她这么说,他还是觉得舒服。


“别动,”他说,“你头发上有东西。”她的头发凉凉的,又有点湿,似乎早晨淋浴后没有完全擦干。路易莎一动不动地睁大眼睛,盯着他的脸。不是花瓣,他想,是一只瓢虫,他把它摘了下来。瓢虫撑起细如丝线的小黄腿,踮着脚尖,倒挂在他的指甲上。


“今年的烦心事特别多。”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詹姆斯抬头看到斯坦利·休伊特探进半个身子。他不喜欢斯坦——这个男人面色红润,膀阔腰圆,和他说话时嗓门很大,而且慢条斯理,好像詹姆斯的听力有问题一样。斯坦经常讲一些愚蠢的笑话,比如“乔治·华盛顿、水牛比尔和斯皮罗·阿格纽走进一个酒吧……”之类的。


“有事吗,斯坦?”詹姆斯问。他蓦然发现自己的食指和拇指无意间越过路易莎的肩膀伸了出去,比成一把手枪的形状,对准了斯坦。他连忙把手缩回来。


“我就是想问一个关于院长最新通知的问题,”斯坦举起一张油印材料说,“没想要打扰你。”


“我得走了,”路易莎说,“祝你上午有个好心情,李教授,我们明天见。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从斯坦利身边挤过去,进入走廊,詹姆斯发现她脸红了,他自己的脸也很热。路易莎走掉后,斯坦利一屁股坐在詹姆斯的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说,“她今年夏天还是你的助教,对吗?”


“是的。”詹姆斯摊开手掌,瓢虫爬上他的指尖,沿着螺旋和圆环形状的指纹散步。他很想一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开的嘴上,用指关节感受一下他扭曲的门牙。不过,他只是用拇指捻碎了手上的瓢虫。甲壳的碎片夹在指缝中间,触感像爆米花的皮,粉身碎骨的瓢虫变成了一小堆硫磺色的粉末。斯坦利的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书本的书脊上划动,尽管再过一会儿,詹姆斯会宁愿时间停留在这个茫然无知的时刻,但是现在,最令他心烦的就是斯坦不怀好意的笑。所以,当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他感到如释重负,甚至连玛丽琳声音里的焦急都没有马上察觉。


“詹姆斯,”她说,“你能回家吗?”


警察告诉他们,很多青少年会毫无预兆地离家出走。他们说,女孩经常会生父母的气,父母却浑然不觉。内斯看着警察检查妹妹的房间,他希望他们能够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镜等等寻找蛛丝马迹的工具,但他们只是拿眼睛看:书桌上方用图钉固定在墙上的海报、地板上的鞋、半开的书包。然后,那个年轻一点的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亚的粉红色圆形香水瓶盖上,像握着一颗小孩的头一样。


年纪大一些的警察告诉他们,大部分女孩的失踪案都会在24小时内自行撤销,因为失踪的女孩会自己回家。


“这是什么意思?”内斯问,“大部分?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越过双光眼镜的上方瞥了他一眼。“就是说,大部分案件都是这样的。”他说。


“有百分之八十吗?”内斯说,“九十?九十五?”


“内斯,”詹姆斯说,“行了,让菲斯克警官工作吧。”


年轻些的警官在笔记本上匆匆记录案件细节:莉迪亚·伊丽莎白·李,十六岁。最后出现时间:星期一,5月2日,身穿印花绕颈系带裙。父母姓名:詹姆斯和玛丽琳·李。菲斯克警官开始详细询问詹姆斯情况,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妻子也曾经失踪过一次?”他问,“我记得那个案子,是1966年发生的,对吗?”


詹姆斯觉得脖子后方一阵温热,似乎有汗水从耳朵后面滴落。他很庆幸玛丽琳现在正待在楼下守着电话。“那是个误会,”他不自在地说,“我和我妻子出现了沟通问题,因为家务事。”


“知道了。”年纪大一些的警官拿出他自己的笔记本做起了笔录,詹姆斯曲起手指,在莉迪亚的书桌上轻轻敲击。


“还有什么问题吗?”


厨房里,警察们翻动着家庭相册,想找一张莉迪亚脸部的清晰照。“这张。”汉娜指着相册说。这张照片是去年圣诞节照的,上面的莉迪亚面有愠色。当时,端着相机的内斯想哄她笑,却没有成功。她坐在一棵树下,背靠着墙,照片里只有她一个人。她脸上的表情是赤裸裸的挑衅,目光仿佛穿透了相纸,直视着你,似乎在说:“看什么看?”内斯无法从这张照片上分辨她蓝色的虹膜和黑色的瞳孔,闪光的相纸把她的眼睛变成了两个黑洞。当他从杂货店取出冲印好的照片,看到这上面妹妹的表情时,就后悔拍下了这个瞬间。但是,他现在不得不承认,汉娜手上拿的这张照片还原度非常高——至少很像他最后一次见到莉迪亚时她的模样。


“别选那张,”詹姆斯说,“莉迪亚是在做鬼脸。看了这张照片,人们会以为她总是这个样子。选一张好的。”他翻阅相册,挑出最后一张,“这张好一点。”


这是一周前莉迪亚十六岁生日时照的,她坐在桌边,涂着唇膏,面带微笑。虽然她的脸朝向镜头,但眼睛却看着取景框以外的地方。她在笑什么?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吗?内斯想。可能是他或者父亲说的什么话逗乐了莉迪亚,抑或是出于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原因。照片中的莉迪亚看上去像杂志广告里的模特,唇色暗沉浓艳,纤细的手掌托着一碟均匀洒满糖霜的蛋糕,她开心的样子简直不像是真的。


詹姆斯把放在桌上的生日照推到两名警察面前,年轻的那个把照片塞进一个马尼拉加厚纸质文件袋内,站起身来。


“这张就可以,”他说,“如果明天还没有找到她,我们会制作一份传单。别担心,我敢肯定,她会回来的。”他讲话时,一星唾沫飞到了相册上,汉娜用手指把它擦掉。


“她不会一声不吭就离家出走的,”玛丽琳说,“如果是疯子或者神经病把她绑架了怎么办?”她伸手去拿早晨的报纸,报纸一直就搁在桌子中央。


“尽量别去担心,夫人,”菲斯克警官说,“这样的事情不太可能发生。大部分案件里……”他看了内斯一眼,然后清清喉咙,“失踪的女孩几乎都会回家的。”


警察走了以后,玛丽琳和詹姆斯守着一张便笺纸坐着。警察建议他们给莉迪亚所有的朋友打电话,联系可能知道她去向的每一个人。于是,两人一起列了份名单:帕姆·桑德斯、珍·皮特曼、谢莉·布莱尔利……虽然内斯没说什么,但他清楚,这些女孩从来都算不上莉迪亚的朋友。自从幼儿园开始,莉迪亚和她们就是同学,这些女孩偶尔会打来电话,和莉迪亚嬉笑一番。有时,莉迪亚会对着听筒大喊:“我明白了!”有时,到了晚上,她在楼梯平台那里的窗户前一坐就是几小时,电话搁在膝盖上,肩膀和耳朵夹着听筒。每当父母经过,她就压低声音含糊地嘟囔,小指绞着电话线,直到他们走开为止。内斯觉得,父母就是根据莉迪亚的这种表现,写下了那些可能知道她去向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内斯知道莉迪亚在学校里的样子,见过她是如何沉默地坐在餐厅里,而其他女孩都在闲聊,见过她们抄完了莉迪亚的作业,她是如何一言不发地把本子塞回书包。放学后,她都是独自一人登上校车,安静地坐在内斯旁边。一次,他在莉迪亚接电话时经过,发现她不是在和同学八卦,而是在告诉对方当天的家庭作业——阅读《奥赛罗》第一幕,完成第五部分的奇数习题——然后就挂掉电话。第二天,当莉迪亚再次蜷缩在窗台上耳朵贴着听筒的时候,内斯在厨房里拿起分机听筒,结果只听到低沉的拨号音。莉迪亚从未真正拥有过朋友,她的父母却从不知道这个事实。如果父亲问:“莉迪亚,帕姆最近怎么样?”莉迪亚会说:“噢,她很好,她刚加入了拉拉队。”听到这样的回答,内斯也不会反驳她,反而惊异于她的镇静,还有说谎时连眉毛都不抬一下的高超技巧。


不过内斯现在不能告诉父母真相,他看到母亲在一张旧发票的背面潦草地涂写着一个又一个人名,然后问他和汉娜:“你们还能想起谁来?”他马上想到了杰克,嘴上却回答“没有了”。


整个春天,莉迪亚都和杰克待在一起——或者说,杰克黏着她。每到傍晚,他们就会坐着杰克开的甲壳虫汽车兜风,莉迪亚直到晚饭时间才会回家,假装自己一直待在学校里。这段友谊“突如其来”——内斯拒绝用别的词来形容它。杰克上一年级的时候,他母亲带着他搬进街角那座房子里,内斯曾经觉得他们可以成为朋友,然而,结果并非如此。杰克当着其他小孩的面羞辱过他,在内斯的母亲离家出走时嘲笑他,那时,内斯还以为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好像,内斯现在想起来,就好像没有父亲的杰克有资格就父母离家发表意见似的。伍尔夫一家搬来时,所有的邻居都在背地里谈论珍妮特·伍尔夫是怎么离婚的,还有珍妮特在医院上夜班时,杰克是怎样到处乱跑的。那年夏天,邻居们也八卦过内斯的父母——不过内斯的母亲最后回家了,杰克的母亲却仍旧是离婚状态,杰克也还是个四处乱跑的野孩子。


现在呢?就在上周,出门跑腿的内斯开车回家,看到杰克在遛狗。当时内斯正沿着湖岸前进,准备拐到他们住的那条小街上去,这时,他发现杰克从岸边的小路上走过来。杰克个子很高,身材瘦削,他的狗跑在前面,轻快地连蹦带跳朝一棵树奔去。杰克穿着一件褪了色的旧T恤,没有梳理过的浅棕色卷发向上翘着。内斯开车从他身旁经过,杰克抬头看他,几乎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一根香烟叼在嘴角。内斯觉得,与其说是打招呼,杰克的举止更像是表示他还认得自己,仅此而已。而且,他的狗也肆无忌惮地盯着内斯的眼睛,漫不经心地抬起一条腿撒起尿来。莉迪亚就是和这么一个家伙度过了整个春天。


内斯想,要是自己供出杰克,父母会问:“我们过去为什么不知道?”那么他就得告诉父母,莉迪亚和杰克曾经几乎每天下午都在一起,而且,为了给莉迪亚打掩护,他当时向父母撒了谎,说是“莉迪亚和朋友学习去了”,或者“莉迪亚放学后留在学校研究数学题”。可他应该说的实话则是“她和杰克在一起”“杰克开车带她出去了”或者“她和杰克一起走了,天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不仅如此,即便只是说出杰克的名字,都意味着他得承认自己不愿意承认的事实:杰克根本就是莉迪亚生活的一部分,至少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一直如此。


桌子对面,玛丽琳翻看着电话簿,念出上面的号码;詹姆斯负责拨号,动作小心缓慢,用一根手指拨动号码盘。随着一个个电话打出去,他的语气也越来越疑惑:“是吗?她没和你说过什么计划吗?噢,我知道了。好吧,无论如何还是谢谢你。”内斯打量着厨房桌子的纹理,还有摆在面前打开着的相册。相片被抽走的那一页留下了一块空白,透过空空如也的塑料套,可以看到相册封底的白边。他们的母亲一只手在电话簿上由上到下划动,指尖都被油墨染成了灰色。汉娜伸过腿来,脚趾碰到了内斯的脚趾,这让他觉得有些安心,但他并没有抬头,而是合上相册。桌子对面的母亲又划掉了名单上的一个名字。


打完最后一串号码,詹姆斯放下电话,从玛丽琳手中接过名单,划掉“卡伦·阿德勒”这个名字,字母“K”被他划出的线拦腰截断,变成了两个工整的“V”。不过,透过这条线,他还是能看清这个名字:卡伦·阿德勒。周末的时候,除非莉迪亚已经完成所有的家庭作业,否则玛丽琳是不会允许她出去玩的——而等她完成的时候,通常已经是星期天下午了。在某些这样的星期天下午,莉迪亚会去购物中心见朋友,让父亲开车接送她,比如:“我们几个人要去看电影《安妮·霍尔》,卡伦非常想看。”詹姆斯会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十美元纸币,推到桌子对面的女儿眼前,这个动作的意思是:好的,去吧,玩得开心。现在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未见过任何一张电影票根,他想起来,当他开车到购物中心接女儿回家时,莉迪亚是独自站在人行道上等他的。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曾经微笑着在楼梯下面收住步子,听着莉迪亚打电话的声音从楼梯平台上传来:“噢,天哪,我知道的,对吧?那么,她接下来怎么说的?”可是现在,他反应过来,莉迪亚已经好几年没有给卡伦、帕姆或者珍打电话了。他想起那些漫长的下午,他们还以为莉迪亚放学后留在学校学习,而实际上她可能去到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想到这里,詹姆斯蓦然发现,他已经用黑色墨水在卡伦·阿德勒的名字上画了无数条交叉线。


他再次拾起话筒,拨出电话。“我找菲斯克警官。是的,我是詹姆斯·李。我们联系了莉迪亚所有的……”他迟疑了一下,“她在学校里认识的所有人。不,一无所获。好的,谢谢你。是的,我们会的。”


“他们准备派一名警官去找她。”他放下听筒,“他们说,要保持电话畅通,也许她会打电话回来。”


晚餐时间来了又走,但没有一个人吃得下去,他们像电影里的人那样,只是象征性地把叉子举到嘴边,似乎进食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仪式。电话铃却一直没有响起。半夜的时候,詹姆斯送孩子们上床睡觉,虽然孩子们并没有反对,但他还是站在楼梯下面目送他们上楼。“我赌二十美元,莉迪亚天亮之前就会往家里打电话。”他有些过于一厢情愿地说,但没有人笑他。电话依旧没有动静。


楼上,内斯关上自己房间的门,踌躇不决。他想去找杰克——他敢肯定,杰克知道莉迪亚在哪儿,但父母还没有睡觉,他无法从他们眼皮底下溜出去。他的母亲已经神经过敏,坐立不安,连听到冰箱制冷器开启或关闭的声音,她都会吓一跳。透过窗户,他能看到伍尔夫家黑漆漆的房子,车道是空的,杰克的铁灰色大众汽车一般都停在那里。像往常一样,杰克的母亲又忘记打开前门的灯了。


内斯试图思考。昨天晚上,莉迪亚有没有显得反常?他曾经整整四天不在家,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因为他去参观了哈佛大学——哈佛!——秋天的时候,他就要去那里读书。复习应考期——接待他的哈佛学生安迪说,所谓的复习应考期,就是在考试前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死记硬背和参加派对——之前,学校开课的最后几天,校园里弥漫着一种躁动不安、近乎节日的气氛。整个周末,他都敬畏地在校园里游荡,企图把一切都印在脑子里:庞大的图书馆的凹槽支柱,浅绿色草坪对面的红砖建筑,每一座讲堂里飘溢着的甜美的粉笔灰的味道。他发现,每个人的脚步都是那么地坚定有力,目标明确,仿佛知道自己生来就注定取得伟大的成就一样。星期五晚上,内斯躺在安迪宿舍地板上的睡袋里,安迪的室友魏斯带着女朋友走进来,把他惊醒了。灯光亮起,内斯吓了一跳,眨着眼睛看向门廊,只见一个留着胡须的高个子男孩和一个女孩手拉着手,慢慢出现在耀眼的白光之中。女孩有一头红色的波浪长发。“对不起。”魏斯迅速关了灯,内斯听到他们小心翼翼地穿过公共客厅,走进魏斯的卧室。他一直睁着眼睛,好让它们重新适应黑暗。他心想:原来大学是这样的。


他的思绪又回到昨天晚上自己恰好在晚饭前赶回来的那个时刻。莉迪亚之前一直躲在她的房间里,当大家坐下来吃饭时,内斯问,他不在的这几天,她过得怎么样。她却耸耸肩,低头盯着盘子,连眼皮都没怎么抬。他猜想,这说明没发生什么新奇的事情。现在,他连莉迪亚是否跟他打过招呼都想不起来了。


汉娜的房间在阁楼。她靠在床沿上,从床围子里掏出一本书来。其实这本书是莉迪亚的——《喧嚣与骚动》,高阶英语,不适合五年级阅读。几周前,她从莉迪亚的房间偷出这本书,莉迪亚根本没发现。过去两周,她开始从头到尾地读它,每天晚上都读一点,就像含着樱桃味的“救生员”牌糖果那样津津有味地品尝里面的词语。不知怎的,今天晚上这本书似乎变得不一样了。直到她翻到前一天看到的地方,汉娜才明白原因:莉迪亚画出了书中的一些字句,有的地方还潦草地做了课堂笔记,写完“秩序与混乱,南方贵族堕落的价值观”这句话之后,她就没在后面的书页上写过字。汉娜翻了一遍这一页之后的部分——干干净净,没有笔记,没有涂鸦,没有跳出来打断黑色铅字的蓝色字迹。她翻到莉迪亚的笔迹戛然而止的地方,发现自己也不想再读下去了。


昨天晚上,汉娜躺在床上看月亮,发现它像一只热气球缓缓地从天空飘过,虽然她看不出月亮在动,但是,如果视线挪开一阵再看向窗外,就会发现它的位置变了。她甚至觉得月亮会被后院里的大云杉树绊住。过了很久,她几乎都要睡着了,忽然听到低沉的撞击声,差点以为月亮真的撞到了树上。不过,她朝外面一看,月亮躲在了一片云彩后面,屋里的夜光表显示,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


她安静地躺着,安静地听着,甚至都没有习惯性地摆动脚趾,那个声响听上去像是前门关闭的声音。前门不太好关,得用胯骨顶着它才能碰上门锁。有贼!她想。透过窗户,她看到一个身影穿过前院的草坪,看起来不像贼,只是一个隐没在黑暗中的瘦小身影,逐渐远去。莉迪亚?她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幅没有她姐姐出现的生活画面:汉娜可以拥有餐桌上最好的位置,坐在那里,正好可以看到窗外院子里的丁香花丛,楼下的大卧室也可以属于她。吃饭的时候,大家会首先把土豆传给她,父亲会给她讲笑话,哥哥向她倾吐秘密,她也能得到母亲最灿烂的微笑。这时,那个身影走到了街上,很快就消失了,快得汉娜甚至觉得自己从未看见过它。


现在,在自己的房间里,汉娜盯着书页上乱作一团的文字发呆。那是莉迪亚,她现在可以肯定了。她应该讲出来吗?如果讲出来,母亲会十分失望,因为汉娜眼睁睁看着她的心肝宝贝莉迪亚走掉了。内斯会有什么反应?她想起整个晚上内斯都紧皱眉头,使劲咬着嘴唇,连咬出血来都没有意识到。他一定也会生气的。他会说:“你为什么不跑出去追她?”“可是,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呀。”汉娜对着黑暗说,“我不知道她到底要去哪儿。”


星期三早上,詹姆斯又给警察打电话。问:有什么线索吗?答:我们检验了所有的可能性。问:无论发现什么,能否及时告知我们?答:我们仍然期待莉迪亚能自己回家,我们会跟进这件事,当然也会随时通知失踪者的家属。


詹姆斯边听边点头——尽管他知道菲斯克警官看不见他点头。挂掉电话后,他坐回桌旁,没有看玛丽琳,也没有看内斯和汉娜。他不需要多做解释,他们能从他的表情看出来,没有任何消息。


看来,最好的办法只有等待。孩子们没去上学,留在了家里。在恐惧面前,电视、杂志和广播的魅力黯然失色。户外艳阳高照,空气新鲜凉爽,但没人建议大家到门廊或者院子里坐坐,连做家务都有可能帮倒忙。如果使用吸尘器,可能会把某些蛛丝马迹吸走;把地上的书捡起来收好,可能会破坏某些可疑的线索。所以,全家人只有等待。他们围坐在桌边,不敢与任何人对视,只好盯着桌面的花纹,似乎那是能够提供解答的巨大指纹或者寻人路线图。


星期三下午,一位路人发现,湖上有一艘小船在无风的天气里漂浮。几年前,水塔还没建成的时候,这个湖曾经是米德伍德的水库。如今,湖边长起一圈青草,成为夏季的游泳池,孩子们站在木质的小码头上跳水,人们在湖边开生日派对或者野餐。这条小船的缆绳可能是某位公园管理员解开的,泊船的时候没注意,或者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没人会在意这些小事。有人知会了警察,也告诉了公园的管理人。直到星期三深夜接近凌晨,一位警官在察看当天巡逻记录时,才把漂浮的小船和失踪案联系起来,于是,他给李家打了电话,询问莉迪亚是否会到湖里的船上玩。


“当然不会。”詹姆斯说,莉迪亚拒绝——是拒绝——学游泳。詹姆斯十几岁时就加入了游泳队,还在内斯三岁时教会了他游泳。可对于莉迪亚,他教得太晚,女儿都五岁了,詹姆斯才第一次带她去游泳池。他站在浅水区等女儿过来,水还没有没过他的腰部。莉迪亚根本不愿往水里走,她穿着泳衣,躺在池边哭了起来,詹姆斯最后只能放弃,还得向女儿保证他不会逼她跳进水里。因为等的时间太长,他泳裤的上半部分早就干了。虽然米德伍德湖离家很近,但即使现在,到了夏天,莉迪亚也只敢走进脚踝深的水里冲洗一下脚上的尘土而已。


“当然不会,”詹姆斯又重复一遍,“莉迪亚不会游泳。”直到对着听筒讲完这些话,他才明白警察这样问的原因。他打电话的过程中,全家人都不寒而栗,似乎已经猜出来警察会发现什么。


星期四早晨天刚亮,警察抽干湖水,找到了莉迪亚。


     因为“山姆之子”杀害的都是深色头发的女性。——译注(本书中的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斯坦是斯坦利的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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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绮诗
类型:外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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