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棕榈,又见棕榈






我同梨华相识还不到一年,去年八、九月间她从伊利诺埃州搬到纽约市昆士区居住,由朋友介绍相见。虽然我注意到她这个人早在十年前,当她初期小说在台北(文学杂志)发表的时候,文学杂志的主编是先兄济安。记得当时还写信去问于梨华是何许人,他回信告诉我的是现在一般读者所熟知的事实:梨华在台大原是读外文系的,有一位教授觉得她英文不够好迫她转系,出国后在洛山矶加州大学读新闻系,发愤用功,在未拿硕士学位前即以一篇英文创作拿到了高尔温征文首奖,引起国内外广大注意。以后她结婚治家生了三个小孩。一九六二年回台湾住了一年多。但多少年来她把空余时间都放在写作上《又见棕榈.又见棕榈》是于梨华第六本单行本,第三部长篇小说。


台湾的作家是相当寂寞的,倒不是他们没有读者,而是没有书评人关心他们作品的好坏,不断督策他们、鼓励他们。正如‘又见棕榈’里的台大外文系教授邱尚峰所感到的“中国文艺最落后的一部分就是没有纯然对文而不是对人的冷静分析与批评”。


在一般人看来文艺作品供人消遣,好像无关国家大计。对于认真写作的作家,这是一种不健康可能使他沮丧的现象。他的作品如能畅销当然带给他一些精神上物质上的满足,但他所要急切知道的并不是他能否投合一般读者的趣味,而是他在中国文坛上是否可能有真正的贡献。在没有书评人不断提高读者水准的情形之下,一本书的畅销往往可能是对作者艺术成就的正面讽刺。因为大家不关心作品的好坏,十多年来台湾究竟产生了几个有重要性的作家,几本有份量的小说、诗集还没有一个定论。


但在台湾的作家至少还有自己的小团体,几个给他们精神上援助的同道,相比起来旅美的中国作家情形更是寂寞,他们分居四面八方的大城小镇,没有什么团体组织,很少有见面交谈的机会,因为文艺作品在台湾不受重视,他们更感到中国文坛毫无国际地位。要写率性用英文写一本小说,给报章一捧立刻可以成名。但中国人写小说当然只好找有关中国人的材料,而美国书商对中国题材自有一套成见,不合这些成见的书稿很难被采用,不管你英文写得怎样好。


《又见棕榈》的主人翁牟天磊很感慨地对一位返台讲学的数学教授说:“……闯进美国文坛?除非你写长辫子裹小脚,把几万元美金藏在皮箱里那一类小说,否则你怎么和人家从小到大除了英文以外不知有别国语言的美国作家去比?那个梦早已碎了,……”把几万元美金藏在皮箱里的事,讲来好像是笑话,但黎锦扬在《花鼓歌》内确实有这样一段记载。黎锦扬因《花鼓歌》而成名,后来还写了几本幽默作品和“长辫子裹小脚”时代赛金花的故事。其实,他的第二本多少带自传性的小说《Lover's Point》,写一个教中文的失意华人和美国军官竞恋一个日本女招待的故事,题材很严肃,文字也很感人,可惜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注意。后来黎锦扬为迎合美国人心里起见,不再走写实主义之路,这是很可惜的事。


旅美年轻作家,大抵不是在念学位就是在教书。他们有写英文巨著的野心,但英文还不够好;他们有用中文创作的热忱,但为了目前的安全和将来生活的保障,他们不得不改变初国前的计画:写完一篇博士论文,以后生活不成问题;再写两篇学术论文,马上可以加薪,或者升换到更理想职位。何况一篇最枯燥的学术论文,常常有人认真去读;而化心血写了一篇小说,刊出后究竟有多少人读,读后有什么反应,自己毫无把握。至于这篇小说在中国文坛上会起些什么作用,更是不敢奢求有答案的问题。


在这种情形下,可能有造就的作家一大半都跑进了教育界,他们教中国语言,教授中国文化(牟天磊即是一例),担承的当然不是无用的工作,但这项工作没有写作才能的人也可以胜任。更有些人,生活不惬意,或者读学位不顺利,就在美国拖下去,放弃了早年创作的梦,不再有任何别的野心。


台湾的文坛我不太熟,同旅美的作家倒有好几位保持通信的关系,其中最有毅力、潜心求自己艺术进步,想为当今文坛留下几篇值得给后世颂读的作品的,我知道的有两位:于梨华和白先勇。(当然还有张爱玲,她蛰居华府,闭门写作,但她抗战时期写的短篇,早已成为中国文学史的一部分,这里暂且不论。)


白先勇惨澹经营‘现代文学’已有好几年了,那本杂志上登载过不少不成熟的作品,但白先勇自己的小说篇篇扎硬,尤其是最近发表的几篇。白先勇旅美不上四年,头两年过的是比较自在的学生生活(因为他学的是他的老本行--写作),现在在加州大学Santa Barbara部也担承中国语文的课程。为了巩固自己在美国教育界的地位,博士学位对他可能也是一个诱惑,但至今他仍把教书当作副业看待,毕生从事创作的志愿并没有动摇。据我所知,他在埋头写他的第一篇长篇。


梨华情形和白先勇不同:她拿到硕士后即同一位很有作为的物理博士结了婚,生活不成问题。随了她先生,她先后住在普林斯登、芝加哥附近的艾文斯登(西北大学所在地)--两座梨华的读者所熟知的小镇--去年迁居纽约市昆士区。但在美国,亲自照料孩子,每天煮饭洗碗是比念学位、写论文更不利于创作的一种生活。


佳利在《又见棕榈》里愤愤地说:“……孩子生下来之后,起码交给他五年的时间。……”,梨华带老大老二大头两个小孩时候,写作较少,但绝没有辍作。近三、四年她创作很勤,但她的动机绝不如佳利所说的,“……等到孩子上了学校,手上有一大堆空的时间,但是已没有当年打天下的雄心,怎么办呢?只好把自己的牢骚和希望用笔写下来,好像泄恨,又好像找个事情做做。”梨华要写,因为这样才对得起她天赋的创作才能。


十年来写小说,她各方面都有不断的进步,但她最卓越的成就是在她文字上的成就。梨华还不能算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虽然在《又见棕榈》里,她的小说艺术已进入了新的成熟阶段,但无疑的,她是近年来罕见的最精致的文体家。她描写景物的细腻逼真,制造恰当意象时永远不落俗套的苦心,在《又见棕榈》里更有超前的表现。


一个深夜,刚回台北没几天的天磊从小提箱里把佳利的照片拿出来,‘静静的看’,同时他把立在书桌上的那张陈意珊的五彩照片‘轻轻覆在玻璃上’。佳利是他在美国曾一度热恋过的有夫之妇,意珊是他靠通信维持相当感情而返台后才见面的女友。天磊接着把这两个女子的相貌做了个对比,这段文字很能代表梨华擅用比喻,着力描绘的特殊风格:


‘那是张和意珊的完全不同的脸。意珊的脸像太阳,耀眼得亮,耀眼得令人注意,你知道它在哪里。而这个女人的脸是一片云,你觉得它存在,但是你追随不了它;它是轻柔的,但又似沉重,它不给任何光亮,但你忍不住要去探索它;它的颜色,它的形状。它给人一种美的感觉,美在何处,可又无从分析。太阳使人看到,而云片是只令人感到的。那是一张矛盾得叫人不得不多看几眼的脸,她的眉毛是开朗的,而眼里充满了成熟之后,经过痛苦之后的忧愁。她的鼻子是坚决的,而热情聚在那两片抿着的唇。一个小圆的下巴带着一股抑压不住的任性往前微翘,唇边两条细细的纹路却说明了她是如何在抑压着自己的任性。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甚至不是好看的,却是一个引人注意,令人探索,叫人回味的女人。她已不年轻,而有一股青春少女所没有的成熟的韵味。照片是黑白的。她穿了件黑旗袍,身上耳上没有一件饰物,却在左耳上方的头发上,别了一枚银亮的珍珠,把头发、旗袍及眼睛衬得更黑,而使嘴唇的线条更柔了。’


一年来和梨华谈话所得的印象是:近年来她对西洋近代的小说和戏剧很花了一番研究功夫。在《又见棕榈》里提到的欧美小说家、剧作家有亨利.詹姆斯,伊德丝.华顿,卡夫卡,海明威,福克纳,阿塞.密勒,诺门.梅勒,哈洛.平德诸人,这些我想一大半是梨华爱读的作家。《又见棕榈》有好多节故事的进展,全凭两个人的对话,这些对话的布排自然且引人入胜,我想同梨华多读西洋剧本不无关系。攻读西洋小说在梨华文字上直接的表现,是她造句的用心。中国人很少有耐心读亨利.詹姆斯,而佳利(可能代表作者说话)却说她喜欢他最独特的,没有一个人学到他的风格。梨华没有学亨利.詹姆斯,他们的文体是迥然不同的。(正如佳利所说,‘……他形容一个女人,从不写她眼睛怎样,鼻子怎样,只让读者感到她的样子,……’,而我们读了前面所引的那段文字,不特感到了佳利的样子,也看到了她的眼睛、鼻子、嘴唇、下巴),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又见棕榈》不断有超过普通长度句子的出现。这些句子,在结构上老是翻花样,从不给人累赘沉重的感觉;句法是欧化的,而从不给人欧化的印象。我们再细读形容佳利的那段文字,只觉得这是六○年代中国人应该都会应用的一种白话,而普通人绝对不会写的白话。梨华能表达天磊极复杂的心境,一半因为她多少年来在造句上花的苦工,在《又见棕榈》里所表现的已是熟练的境界。


但梨华文字最突出的地方是在于她擅于复制感官的印象,还给我们一个真切的、有情有景的世界。感官的经验有很多是不能靠文字复制的,譬如听音乐的经验,用文字去表达,总给人吃力不讨好的感觉。普罗斯德用大气力描出一节史璜爱听的曲子,在文学史上是少有的成功。我国文学史上最有名的音乐描写,可能是《老残游记》内白妞黑妞唱大鼓的那一节。刘鹗制造了不少意象,使我们体会二妞唱歌艺术的高超,但我们一方面欣赏这段绝妙好文,一方面好像无动于衷,并不因为听了那些唱词,而触动了情感上的联系(当然,刘鹗也并没有这种企图)。梨华知道文字表达感官经验最后的凭借是人类或一般人共有的回忆(一个生下来就瞎眼的人,我们无法对他解释‘红’的意义)。在她小说里,虽然不少场面有音乐的伴奏,尤其是一对相爱的男女在一起的时候,但他们听到的都是一般大中学生所熟知,一直流行着或早几年前流行的中外名曲,这些曲子,不必费力描写,而能引起我们无限的感触。天磊有一次到佳利家去,听了一张中国唱片,都是些旧歌:


‘……第四支古老遥远的《苏武牧羊》,这支歌使他尖锐的忆起他小时,他母亲在灯下一面缝衣服,一面哼“苏武……牧羊北海边,雪地又冰天……”他坐在一边,一面听,一面做功课的情景。突然,手指挡不住,掌心盛不住的眼泪匆促地奔流下来。……’


在梨华的小说中,假如音乐是情感的速记,凡用笔墨可描摹的形色,她都尽力描摹,从不放过。她所描摹的不是一个地区不变的小世界:她到过不少地方,所看到的一切,她都能凭她超人的视觉记忆,记载在纸上。


好多梨华的读者,没有到过美国,但他们在梨华的书上文到了美国的气息,看到了美国真正的形象。《又见棕榈》的故事在台湾展开,但凭天磊的记忆憧憬所及,小说包括了美国、中国大陆。


我们跟着天磊在旧金山和卡美尔之间山路开卡车,乘从柏城到芝加哥的高架电车,车内见到的是‘车里肥胖呆木,翻着厚唇的黑女人,多半是在芝加哥北郊森林湖或微而美一带给有钱的白人做打扫洗刷的短工的。此外还有醉醺醺、脸上身上许多毛的波多黎各人,以及手里有一本侦探小说,勾鼻下一支烟的犹太人。当然还有美国人,多半是去密西根大街装潢华丽的时装公司抢购大减价的中级家庭主妇。还有,分不出是日本还是韩国还是中国的东方人’。车外见到的‘都是大建筑物的背面、大仓库的晦灰的后墙、一排排快要倒坍而仍旧住着贫苦的白种人或生活尚过得去的黑人的陈旧的公寓的后窗’。


我们也跟着天磊飞机到了金门,望着对岸厦门‘模糊的房屋’,随着天磊的联想,回到了他童年的景象:


‘战前小镇里的宁静得单调的、没有柏油的大街,街边的杂货店,杂货店的柜台上排着的玻璃瓶,瓶里的橄榄、冰糖、生姜糖、黏在一起的牛皮糖,站在柜台前,矮小得像从小人国里来的自己,自己抬着的脸,脸上那双贪馋的眼睛望着柜台后的掌柜,一个瓜皮帽上的一粒红绒球,一根旱烟管,一副黄黑的牙,一双混浊的眼睛,望着店外面静得完全睡着了的午后的太阳。’


(抄了一大段,不访加两句评语:这一连串名词静语,是作者在造句上努力创新得到显著成功的一个例子。同时,也只有一个真正的小说家才会记清楚一个馋嘴的男孩站在杂货店柜台前所看到的一排玻璃瓶,瓶里的橄榄、冰糖、生姜糖、黏在一起的牛皮糖。)


在形式上,《又见棕榈》是近乎游记体的小说。天磊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做事教书,‘没有成功也没有失败’,十年后返台省亲,也可能同意珊结婚。一到家,旧感新触交集于胸,但脚踏的是台湾土地,交谈的是在台湾的中国人,口尝的是在台湾做的中国饭菜小吃,因之作者对台湾的声色型态,风土景物,描写得最是详尽,复制了她自己在一九六二-一九六三那年看到、听到、嗅到的一切。我第一次读到《又见棕榈》时,还在纽约。刚来台北不到三、四天,在中山北路一家小旅馆又把三个月积着的剪报一口气读了。那时我已上了几家菜馆,走了不少街道,再读梨华的小说,真觉得她把台北的形形色色写绝了。我在上海住过好多年,也读过不少以上海为背景的小说,但从没有得到过这种地方性的真切感。


有人说--至少她小说的广告上曾这样说过--于梨华是个新型作家,专写留美华人的恋爱和生活,以题材新颖取胜。其实梨华并无意专写留学生的生活:同每个真正小说家一样,她所亲自经历的,她所见到、听到的事情都是她创作的材料。大学毕业后就出国,美国自然是她创作极重要的一部分,假如大陆未遭沦陷,她一直在国内长大,假如大学毕业后一直留在台湾,她照样是个小说家,虽然她所采取的题材,也随她生活环境不同而改变。


梨华的著作,我还没有全部读过,最遗憾的是《梦回青河》那部回忆她中学时代在浙东故乡那段生活的长篇,至今没读。使我对《又见棕榈》缺少了从各种作品上互证得来的全面了解。但从我已读过的作品中,可看到作者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女转成忧郁加浓、已生了孩子的少妇的成熟过程。《黄玲的第一个恋人》中的初恋少女,在《小琳达》中已是刚到美国的留学生,在洛杉矶有钱家里照顾一个小女孩;在《三束信》里,这位小姐已在和她大学女同学交换在美国被追而结婚这一段时间的经验,在《变》那部长篇和《雪地上的星星》中好几篇短篇,我们竟读到了婚变的故事。婚变的故事当然是虚构的,因为梨华婚后生活很幸福,但从一连串不同姓名的少女少妇身上我们多少看到了梨华的本人:一个正义感极强,个性爽朗而心软得异常,在现实的生活中永远追求着梦幻的女人。成熟,照天磊的想法,‘是经过各种各样对生活的失望’,成熟了的梨华在现实生活上仍是个富有活力、富有冲动的女子(聂华苓在《归》的序言内在这一方面给我们梨华最好的写照),但同时生活的固定化,使她增添了因为年龄渐长而生活可能性逐渐缩小那种不可名状的悲哀。


在她过去的小说中,梨华常以相恋的青年不能按理想结合,一个女子为结婚而结婚而造成不快乐的后果,这两种基本故事来表达她的悲哀。在《又见棕榈》这两种故事依旧出现:天磊和眉立是极相配的一对情侣,天磊出国后,眉立随着也嫁人了:佳利在美国是为怕寂寞求安全而同陆伯渊结婚的,他们的生活,书内并没有正面的描写。但她和天磊相爱,遣散了天磊的寂寞,也暂时填满了她自己生命的空虚。但在《又见棕榈》,梨华这种感伤的情调也超过了爱情的主题,在天磊身上作了更有哲学意味的深刻表现:因大家出国而出国的他,十年中反而把当年的壮志消磨了一大半,人变得谨慎而少决断,好像专为取媳妇而回国,心里很别扭,想在台湾作一番自己觉得有用的事,也想松散一下‘整个身体和精神’。在国外患的是怀乡病,但回国后也不见得如何快乐,除了初见到自己的亲人,特别激动,初吃到自己想吃的东西,特别高兴外。有一晚,天磊和他从台南赶来的妹妹天美,讨论他美国去留问题:


‘天磊喝完了杯里的柠檬,把杯子在手里转。


“你觉得留在那边就有根吗?”然后他放下茶杯,在脱下的长裤口袋里掏出香烟,点燃了,天美递了一个烟灰缸过来,他就深长的吸了几口。


“Gertrdde Stein对海明威说你们是失落的一代,我们呢?我们这一代呢,应该是没有根的一代了吧?是的,你猜对了,我会回去的,不全是为了爸妈。他们,尤其是妈,即使对我的不回去觉得失望,但是因为我是他们的儿子,他们慢慢会原谅我。也不是为了意珊,即使她因为我不回美国而不愿和我结婚,我也许会失望,但是--”他又重重的吸了两口烟,把烟蒂压死在烟灰缸里,“我也不见得会很难过。我回去?还是为了我自己。在那边虽然没有根,但是,我也习惯了,认了,又习惯了生活中带那么一点怀乡的思念。同时,我发现,我比较习惯那边的生活。最重要的,我会有一个快乐的希望,希望每隔几年可以回来,有了那么样一个希望,就可以遐想希望所带来的各种快乐,像现在这样,和你对坐,聊聊心里的话。”’


《又见棕榈》单行本出版后,“没有根的一代”可能成为一个流行的名词。(书题上的棕榈,根深蒂固,比直地站着,经得起雨打风吹,正是“没有根的一代”最好的反面象征。)但从天磊自己那一段说明也可以看得出,“没有根的一代”和海明威他们“失落的一代”本质上是不同的。


“失落的一代”一方面可说是和传统道德绝缘,自甘堕落的一代;即以最有成就的作家说,他们自动离开美国,到巴黎去过比较波希米亚的生活,所表示的精神是对美国商业文明的反抗。在《AMoveableFeast》里面,年轻的海明威只想在价廉物美的巴黎馆子吃法国菜、喝法国酒,他对本国的热狗和肉饼的兴趣,并不比天磊高多少。相反的,天磊在台北小馆子吃小吃,简直是狼吞虎咽。这种对本国文化最原始的接受,表示他对本国生活并没有脱节,也并没有抱着什么不满、反抗的态度。天磊和他同代“没有根”的感觉,是在事业上没有根的感觉。大陆沦陷了,台湾局面太小,美国又不是自己的国家,作了番事业,除名利外,别无所得。惟其如此,正如天磊所说的:那些留在美国没有根的人“更习惯了生活中带那么一点怀乡的思念”和抱着不时回国的“快乐希望”。


天磊在美国教中文糊口,志气相当消沉,但同时他有他丰富的情感生活,像华兹华斯依样,在片段的回忆中,找到了安慰,找到了生活的意义。他有他的男子气概,但他多情善感,在强烈的情感激动下,他好多次想哭,好多次真的哭了(他听到了‘苏武牧羊’的曲子,就按不住自己的眼泪)。在梨华的世界中,多情善感是一种最宝贵的品质。梨华在题材上、技巧上都自辟新径,但在另一方面她延续了、发扬了中国文学上有高度成就的一种特殊传统。胡适在倡导文学革命的时候,写了一首诗,表示自己不再悲秋,不再伤春,好像一个作家要对季节的变化无动于衷,才能写出有益于社会国家的作品来,梨华的作品打碎了功利主义文学的信条,恢复了‘风花雪月’的尊严。她证明了假如一个作者对自然界的景物,真有所托,‘春花秋月’是避免不掉的抒情题材。李后主、李清照善用少数自然界的意象来托出亡国后,丧夫南渡后生活的寂寥无寄;在她的小说里,梨华不时假借中国诗词中所少见的美国花草,来象征寄居美国,没有根的一代的苦恼。


因为梨华赋予了天磊她自己的和中国传统的感伤气质,他虽然面临着当今欧美作家所最关心的‘隔阂’问题,他们的作品中绝少可以看到他这样充满人情味的人物。梨华所观察到的中国人,不论在台湾在美国,还没有传染到在欧美流行的现代病,那种人与人隔缘的绝症。


卡缪的《异乡人》可算是第二次战后有代表性的欧洲小说,那位异乡人得到了母亲去世的电报后,无动于衷,也装不出母亲死后一个人子应有的感情。下午独自看场电影,在影院搭上了一位不相识的女子,晚上同她睡觉,早晨走后,她在他心上也不曾留一条痕迹。这位异乡人的行径,自有他可怕的真实性:一种人与人间不能建立关系后的真实性。梨华所要表达的真实,相反的建立于人与人间有情感连系可能的基础上。


假如天磊返台后有什么发现,那就是人都是寂寞的。在台北住久了,他的寂寞可能与日俱增。有好多关心他的人在一起,情形可能和在美国不同,但他并不会更快乐。回台后,他会了老友张平天、最敬爱的老师邱尚峰。前者好像很知足,因为他对生活无奢求,气质上不是敏感的人;后者表面上也很知足,起劲地和天磊讨论创办文艺杂志的计画。但他被机车撞死后,天磊读到他临死前写给他的信:‘……除了为了杂志,我还有个自私的原因没有向你说,我很寂寞,有时候很闷很苦,连武侠小说都救不了我。你决定留下来,我的高兴,一半固然为你,一半还是为我自己……’。天磊要意珊了解他在美国时寂寞的心情,意珊直率的回答他:‘……你说透不出气,我才觉得快闷得发炸了。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天磊决定要留下来,继续邱尚峰的工作,因为自己是过来人,对意珊‘快闷得发炸’的处境已不大能同情,只觉得她浅薄崇美,而邱尚峰的寂寞,撼动了他整个身心,自己从美国跑回来,想解救自己的寂寞,想不到待人诚恳、诲人不倦、情愿在台北清苦而不愿意去史丹福大学教中文的邱老师,内心比他更寂寞,情形比他更惨,死后一个凭吊的亲人也没有。


《又见棕榈》故事的重心在于意珊、邱尚峰二人对天磊提出要求后,他自己应作的选择。关怀天磊的人不少:父母、天美、眉立,还有在美国的佳利。但这些人对天磊并无所求:父母当然希望他留在美国,但他坚持要留台,他们也不会反对。眉立、佳利已跳出了他现实生活的圈子。事实上,最懂得天磊个性而一直以直言良友姿态出现的是天美。开始她觉得她哥哥和意珊并不太配,但最后给他加油打气,鼓励他把意珊夺回来。故事很简单,但这是引人入胜、富於戏剧性的故事。正因为它并没有什么过分戏剧性的高潮,比较出人意外的是邱尚峰的被撞死,但在车和人杂挤的台北街道,被撞死随时有可能性。何况邱尚峰的死,按故事的逻辑讲来,自有其必要性。这种不假借意外事件来决定故事进展的写法,对梨华来说,是她小说艺术的大进步。她过去写的长、中篇都有极好的题材,但写到了故事紧要关头,作者往往避免读者所期待的正面冲突,代之以比较俗套、缓和正面冲突的意外高潮。


《又见棕榈》中,我们察觉到三种时间的同时存在:过去、现在和未来。在别的小说里,梨华也常运用过去和现在揉合在一起的写法,但同时她仍不免用比较刻板的长篇倒叙法,把一个人物未登场前的过去生活总括地叙述一下。本书第一章起,天磊从飞机场回到家,看到客厅内挂着自己的照片,回到自己十年前的卧室,看到书桌上玻璃板下‘压着一张大四下期的课程表’,触景生情,他过去的生活在回忆中展开,作者也就这样片段的写下来,避免了传记式的倒序,差不多一直保持天磊意识活动的流畅性。但在《又见棕榈》里,我们更感到未来的日子所包含的希望和威胁。天磊在台湾才停留了两个月,他的过去不断在追思中出现,即使是最苦痛的经验也变成了梦境似的现实,一种苦中带甜的回忆,但未来更长的岁月,为自己,为国家,如何有利地去支使它们,他自己也不知道。天磊忆想过去,不能充分享受现在,因为他对将来没有把握。梨华把小说结束在天磊是否会把意珊夺回去这个疑问上,更强调了困扰了他没有根的一代的未来之谜。相反的,意珊过去的生活上没有留下了多少甜蜜的回忆(即使有,因为大半时间我们按照天磊的观察角度去看她,我们不会知道),目前台北咖啡馆、跳舞厅的生活过得腻了,她把希望寄托在未来--到了美国后的未来。她和天磊的冲突表示了以两种不同时间观点作依据的人生价值之不和谐:被过去占住了的天磊不再能了解、同情意珊对美国、对未来的那种憧憬,他觉得她俗、幼稚;同样的,她觉得他消沉,缺少了青年的活力。天磊和眉立、佳利的两段恋爱故事,虽然文笔比以前更细腻了,仍有一贯作者感伤气质的作风。在天磊和意珊的故事中,我们得到一些对人生更尖锐的观察:爱情不再是双方一见倾心,意气相投,要满足饥渴想望的过程,爱情也是双方意志的角力赛,在美的吸引,性的需要,生活空虚的填补的种种实际考虑以外,每人还想保持自己的志趣和理想而不断考察对方的谈判。


这一则不太温馨而充分象征时代苦闷的恋爱故事,是梨华小说艺术已臻新阶段的明证。意珊这个人物的刻划更是出我们意外的成功。我们预期梨华会把佳利、天美、眉立写得很好,因为她比较偏爱她们的性格。但梨华虽讨厌俗人,意珊却俗得可爱而可怜,她对生命的企求,一心要往美国跑的打算,并不因为她的浅薄而失去了我们的同情。梨华把一个和她本人脾气、性格、志趣完全不同的女子写活,这是她同情心的扩大,也是她对人生了解,离开了个人好恶更高层智慧的表现。


※关于夏志清※


夏志清,一九二一年出生于上海浦东,一九四二年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英文系,后至美国耶鲁大学取得英国文学博士学位。一九四七年入耶鲁大学研讨英文,一九五一年获博士学位后,在耶鲁从事现代中国文学史研究工作。一九六二年起任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学系教授。一九九一年退休,并任中文名誉退休教授。


夏志清先生学贯中西,他的两部英文著作《中国现代小说史》及《中国古典小说史》,是研究中国文学业的经典之作,作者也因此确立了其在西方汉学界的地位。一九五二年时获得美国洛克斐勒基金会的补助,转向研究中国现代文学,一九六一年研究成果《中国现代小说史》由耶鲁大学出版,由于是拓荒之作,引起不少好评及注意,夏志清的知名度也大大地提升。


之后的夏志清不仅研究中国现代文学,还兼治中国古典小说,一九六八年《中国古典小说》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更奠定了夏志清在美国汉学界的地位。


夏志清的兄长夏济安时为台大外文系的教授,在《中国现代小说史》撰写期间,夏济安创办了《文学杂志》,并向夏志清邀稿。夏志清便把当时已撰写完成讨论“张爱玲”的专章寄给夏济安,由夏济安亲自翻译,分成两篇登在《文学杂志》上,“夏志清”这个名字是首次出现在台湾的刊物上。虽然这不是第一篇评论张爱玲的文字,但是直言张爱玲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则是第一回。


夏济安于一九六五年过世之后,由于与夏济安生前台大外文系的学生,如白先勇、刘绍铭等人关系密切,故夏志清亦曾将撰写中的《中国古典小说》部份篇章授与白先勇等人继《文学杂志》创办的《现代文学》上刊载。此后,夏志清陆续在台湾的报章杂志上写单篇的评论文字、散文,对台湾的现代文学发展颇为关注,但影响的层面并不广。直到一九七六年他与颜元叔的论战之后,其名气才大增。这场笔战不但众所瞩目,亦引起多方讨论。


其后,一种异于颜氏“新批评”的人生式文学批评成了当时“学院派”的评论主流之一,而夏、颜的这场论战似乎就是转向的关键。从夏、颜两人一往一来的论争文章中,夏志清品评文学的标准与方向其实呼之欲出。夏志清觉得文学批评不可能科学化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相信文学的“感性面”,而这一面是与人的生命历程息息相关的。


一九七六、一九七八年,联合报、中国时报连续创设小说奖与文学奖,夏志清都有参与评审的工作,甚至交出上万字的评审报告书。与颜元叔的论战之后,夏志清更是受到文坛的重视;文学奖的评审工作也让夏志清有年年参与律定岛内新兴文学标准的机会;加上一九七九年夏志清的英文钜著《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译本在刘绍铭等人的协助下由传记文学出版社出版,广为学术界、校园所引用和采用,夏志清俨然就是当时文学批评界的权威。而夏志清的文学信念,也成了七○年代一直延续到八○年代中期,台湾文坛小说界、批评界的思想主流之一。


一九九九年,联合报、文建会主办的“台湾文学经典”评选,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入选为“评论类”的经典之一,“张爱玲”也以《半生缘》入选“小说类”的经典之一。除此之外,他在《中国现代小说史》附录讨论的“姜贵”,亦以《旋风》入选“小说类”经典。


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九九年,四十多年的时间,夏志清从没有在台湾的大专院校里授课,凭借着一枝笔,却能成为享誉台湾文学批评界的泰斗之一。


--夏志清(台北.一九六六、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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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於梨华
类型:现当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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